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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召开深化“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推进会

发表时间:2020-10-19 17:11

10月16日,清流县召开深化“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三明市深化“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推进会精神,并安排部署“五抓五做”深化“亮灯行动”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孔鹏飞参加会议。 上午,组织与会人员到林畲镇石下村(怡达兰花、澳州鳕鱼、中华桂花文化园),嵩溪镇元山村,龙津镇大路口村等机关党建服务乡村振兴现场点实地参观。 下午,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县林业局党委、县纪委党支部、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县自然资源局党支部等5个党组织,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自开展“亮灯行动”服务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作了书面交流。 会议强调,创建模范机关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今年县委领导高度关注的一项机关党建工作,大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抓好工作落实,让“亮灯行动”真正“亮”起来,成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一要聚焦五抓五做,落实创建责任。作为各党委(党组)的负责同志,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行好直接推动落实的责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机关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县直机关真正打造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二要明确工作思路,凝聚创建合力。要把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列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议程,以机关党建服务“五比五晒”、乡村振兴“1+6+N”、文明创城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地抓下去、抓出成效。三要坚持目标导向,提升创建成效。用好党建考评“指挥棒”,让各级党组织在创建工作中明职知责、履职尽责,通过创建提升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定力、机关党建业务融合创新力、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落实机关党建责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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