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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发表时间:2025-09-26 10:1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市委巡察三组对三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以下简称“工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23日,市委巡察三组向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行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围绕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以工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抽调8名同志组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整改责任,制定细实举措。工委常务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室的整改工作。先后于1月23日、2月6日、2月25日、3月12日、3月28日、4月11日召开工委委员会会议,组织落实并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6次。2月7日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三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四个方面45个问题,共分解细化138条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请示汇报,扎实推进整改。为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工委常务副书记先后三次到市纪委监委专题汇报沟通巡察整改工作。工委巡察整改办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的沟通请示报告,确保整改工作对题作答、稳步推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中直接点到的具体人和事,认真对照、见人见事,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四)注重常态长效,健全体制机制。工委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与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委领导班子紧扣主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和症结所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认领负责,各责任部室和个人立行立改,抓好巩固提升。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加强督导、定期问效,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坚决。 (1)抓整改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分类培训。将国有企业、卫健系统(公立医院)、党政事业单位新任党务干部培训班列入今年办班计划。已于3月24日-28日、4月15日-17日在名扬大厦举办三期。二是实行分片指导。按照党建联席片区进行指导,今年来共召开片区会议6次,指导交流党建工作。三是加强政策学习。工委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党建经费管理办法,分片区召开会议指导市直机关各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四是加大监督力度。通过摸底2024年以来市直机关单位开展党建活动情况,制定党建经费抽查工作方案,对10家市直机关单位党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推动党建活动经费规范使用。 (2)以巡促建意识弱。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工委领导结合工委会、日常谈心谈话,提高各部室相关工作人员对以巡促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杜绝简单化、一刀切。二是提升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三明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工委办公室、宣传部抽调骨干人员组建运营专班,从严从实审核把关内容,提高公众号运营质量。三是提升宣传时效。围绕市委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开设“机关党员在行动”和“学习进行时”等专栏,推出“党建引领开新篇、凝心聚力促发展”系列报道,着力提炼、总结、宣传市直机关各单位典型经验做法;围绕市直机关各单位开展“四联四促”、模范机关建设等工作亮点,推出系列动态报道,提升了党建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3)长效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召开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3月12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及机关党建“新、活、实”重要理念入脑入心,进一步推动党建课题研究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将党建课题研究工作纳入每次党建片区联席会议必须研究推动的内容,常态化督促推进。制定《工委领导联合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创新建立工委与市直机关党组织联合开展课题调研的新机制。三是加强课题研究。会同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市垂管单位党建“条块管理”创新模式的研究,目前已形成案例上报市委深改委,力争列入落实省委“三争”行动典型案例。四是提升工作实效。抓牢抓实党建课题研究工作,形成创新案例申报2024年省级评比,获“十佳案例”2篇、“百优案例”2篇,其中工委牵头的《“四联四促”聚合力 结对共建促发展》案例入选党建类“十佳案例”,充分体现成果转化运用成效。 (4)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整改监督。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召开6次工委委员会会议组织跟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各部室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在3月初完成全部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汇总形成廉政风险点清单。三是健全完善防控制度。在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制度、预警制度、执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四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3月4日印发《三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今后每2年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切实抓实抓细廉政风险防控。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的政治机关意识树得不够牢。 (5)推进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工委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重温《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等重要著作,明确严格执行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确保研讨次数占全年学习总数的50%以上。二是强化部署推动。制定2025年度巡听工作计划,安排17个单位进行巡听,明确带队领导及具体责任部室。三是严格考评督促。2024年12月开展2024年市直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制检查,已将市直机关各单位落实巡听工作情况纳入考评内容,后续每个年度都作为考评必查项目,形成常态化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巡听制度落实。 (6)“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内涵理解。2月18日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会议上做《抓实“第一议题” 赋能改革发展》的交流发言,提出了落实落细“第一议题”制度的创新机制和具体措施。二是明确重点内容。强化“第一议题”的深度与精度,明确学习重点,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三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2月6日、25日及3月12日的工委委员会会议均以第一议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按规定记录。 (7)走前头做示范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关党建示范引领。认真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机关党建“新、活、实”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三明机关党建文章《思想之光指引机关党建开创新局面》在省直机关工委《党的生活》(2024年10期)上发表。二是完善机关党建考评机制。组织开展对103家市直机关单位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将模范机关建设6个方面要求纳入考评指标,推动模范机关建设落细落实。三是扎实推动模范机关建设。联系片区领导加强指导,各片区单位交流模范机关建设做法、成效,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工作。 2.落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 (8)“围绕中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中心推动工作。围绕市委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扎实开展“四联四促”活动,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党建服务品牌创建质量,三明市公安局《“365”忠诚在线》等4个党建服务品牌荣获“全国首届机关党建品牌”培育品牌。二是深化推进“四联四促”。以“四联四促”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成立83支重点项目攻坚党员先锋队,帮助解决项目困难问题285个。推动98个单位成为社区党建联席会议成员,290名党员兼职社区网格员。组织88个机关单位与村共建,帮办惠民实事232件。三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最佳举措”评选,共征集到申报服务发展“最佳举措”60个、服务群众“最佳举措”59个,评选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最佳举措”各10个,推动机关党组织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上出台务实举措。工委常务副书记在《党的生活》发表《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机关担当》,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四是加强实地走访指导。针对巡察指出的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工委领导实地走访了该单位,督促其加强党建和业务融合,2023年以后的党建工作均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9)“建设队伍”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党群共建。3月4日至6日,举办市直机关妇女党务干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示范培训班,市直机关85名妇女党务干部参加了培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与市妇联、市文旅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三明芳华季·燃动‘她’经济”春季促消费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以文化促旅游,以活动聚人气,全面做旺春季文旅消费市场。3月21日,与市妇联、市税务系统妇联、三元区妇联联合举办“她力量·明姐姐故事汇”巾帼宣讲示范活动。二是加强青年理论武装。2月26日下午,工委联合市公安局举行“品读经典、书香赋能”读书沙龙活动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活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代表和市公安局机关青年代表、女警代表等共60余人参加活动。3月28日下午,市第一医院举办了读书沙龙暨青年干部理论学习活动。使用留存团费购买200本《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推动市直机关团员青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4月23日-25日,使用留存团费在宁化县委党校举办2025年三明市直机关青年团干部进修班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三是持续加强督促指导。坚持把“党建带群建”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列入年度党建责任制考评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带群建”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0)“服务群众”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在职党员报到制度。梳理市直机关单位党员报到情况,督促新发展党员、新调入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二是落实服务质效跟踪机制。印制发放服务纪实表7000份,围绕8类认领岗位对服务内容进行纪实,提升服务精准度,推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及时跟踪服务情况。三是深化开展“近邻党建”活动。市直机关党组织坚持发挥机关党组织优势,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共参加社区党建联席会议42场,以网格为单位开展服务活动449次,领办共建活动112场,新增15个机关单位闲置场所与社区居民共享,新增在职党员报到147名,通过共建共享提升居民获得感。 3.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11)党建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制定责任清单。结合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分类制定机关党建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支部书记“三份责任清单”,下发给11个国有企业和77个机关事业单位。二是强化党务干部培训。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等共性问题,重点是需要提升具体负责的组织委员业务能力,3月下旬举办180人的党务干部(组织委员)培训班。三是夯实支部工作基础。制订下发2025年新版工作手册,将有关政策文件、文稿模版附后,供支部参考。推动各级机关党委调阅所属支部工作手册,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支部工作规范化。四是分类开展述职评议。3月19日,召开2024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选取7家机关单位、2家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上台现场述职,并有针对性进行点评指导。 (12)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进行换届提醒。落实换届提醒机制,每年年初梳理当年度需要换届的直属党组织,下发换届提醒通知,确保按期换届。已下发2025年换届提醒通知,对20个今年换届的党组织进行提醒。二是优化发展党员结构。根据对市直机关各党组织现有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2025年计划发展党员数量需求和结构组成摸底统计,下发通知明确发展党员年龄比例要求。三是开展党费专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分为3个小组,对10家市直机关党组织进行专项抽查,列出问题清单,抓好反馈和整改落实。 (13)党建基地重创轻管。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基地情况。了解掌握47个主题党日活动基地的开展使用情况,对近1年来接待人次较少的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已由联系片区领导“一对一”到实地走访调研,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宣传推介。通过片区联席会议等形式,宣传发动机关党组织组织党员到基地开展党日活动。3月5日-6日举办女党务干部培训班,前往省级主题党日活动基地泰宁崇际村开展活动。三是强化示范带动。工委带头组织党员到主题党日基地开展活动。已安排两批次培训班学员到永安3个主题党日基地开展现场教学,4月1日-2日,工委组织机关党员到建宁、泰宁主题党日基地开展活动。四是做好指导督促。向各县(市、区)工委下发《关于加强省、市主题党日基地管理使用的工作提示》,从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基地保障、完善运行管理、强化日常调研、实行动态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各级主题党日基地切实承担起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了解社情民意、组织调查研究、参与基层实践的任务。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4)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贯彻。2月25日工委委员会会议专门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会精神,并提出了5条具体贯彻意见。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实行意识形态领域“356”工作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础性工作的通知》,重申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工委领导班子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工委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明确每年2次专题研究的要求,并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判。四是压实工作责任。重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张清单”,落实落细工委各班子成员责任,重新明确年度述责述廉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确保“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15)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跟踪落实。3月5日,专门召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指导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落实到位。目前各单位均开展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二是强化部署推动。3月上旬,工委各党建片区分别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市直机关各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意识形态领域356工作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规定,并持续跟踪督促了解各党组织落实情况。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工委举行3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均开设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课程,提升市直机关各党组织党务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增强业务能力。 (16)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修改完善工委信息管理制度,补充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内容,确保严格审核把关。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今年以来三明机关党建网、“三明机关党建”公众号每条动态信息、刊载文章均明确专人负责起草、初审,工委办公室明确专人复审,由工委分管领导进行终审后发布,并形成纸质审批单,坚决杜绝以文件送阅和口头报告代替纸质审批的情况;重要材料发布均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进行发布。三是定期开展会商。工委分管领导每月召集办公室、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碰头会商,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17)阵地失察失管。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即知即改。3月5日,工委召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指导督促,推动问题整改,目前各单位宣传阵地有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持续跟踪督促。结合党建工作片区联席会、重要时间节点走访、实地抽查等方式,持续督促市直机关各党组织通过建章立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等措施,加强阵地管理,三是开展实地抽查。结合民主生活会、党费检查等工作,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宣传阵地进行实地抽查,加强对党建阵地建设管理情况的督促指导。2024年12月-2025年3月,结合2024年度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走访检查15个市直单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情况。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8)作风飘浮。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针对存在的作风漂浮问题,3月12日,工委常务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加强整改落实。3月3日,对《制度汇编》中的工委常务副书记职责进行修改完善。已联系省直机关工委,补寄相关的表彰文件。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对重要的表彰文件、证书等材料,加强签领登记,切实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9)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初筛把关。由六个片区领导对各单位上报的服务发展“最佳举措”和服务群众“最佳举措”进行初筛。二是科学进行评定。1月14日上午,请10位专家评委分别对入围的30个服务发展、31个服务群众“最佳举措”进行现场评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1月26日,经工委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正式公布评选结果。三是加强监督指导。督促获评单位不断丰富“最佳举措”内涵,让举措落地见效。与市民政局加强沟通、协同联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开展现场督导等,督促项目落实,列东街道江滨社区长者食堂项目已恢复正常运营。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分期分批在三明机关党建公众号对荣获“最佳举措”称号的单位进行系列报道,提高举措实施的透明度,推动“最佳举措”评选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四是重新开展认定。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并经2月25日工委委员会研究,重新确定三明盐业党支部一名党员的转正时间和党龄起算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20)表彰过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工委委员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对表彰权限、范围和要求进行学习,明确党内表彰适用情形。二是规范表彰活动。通过各片区联席会议形式,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明确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今后只开展“两优一先”表彰。三是严控表彰数量。原则上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跟省委、市委同年进行,特殊情形需要的,需经工委审批同意,但5年不超过2次。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有发生。 (2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见人见事,开展批评教育。3月12日,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二是组织学习,提升接待能力。2月25日,组织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务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规范流程,做好公务接待。指定专人对公务接待进行审核把关,形成闭环管理。今年以来的接待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把控流程,从接待函、接待单、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等细节着手,做到一事一单,按规定审核报销。四是落实制度,加强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三公”经费财经制度,工委定期组织专人对接待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超标准接待、报销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进行整改。为提升工委财务人员自查自纠能力,3月31日,请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同志对工委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22)党费使用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即知即改。对巡察指出的党建经费使用具体问题,走访该单位,调阅有关凭证资料。该单位已就2020年组织党员赴永安开展党建活动“虚列场地费”一事做出情况说明,实际是承办方收取的办班管理费用。工委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该单位党建经费的规范使用提出具体要求,杜绝类似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抽查。对10家单位的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反馈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提升业务能力。已针对性举办45人的卫健系统和公立医院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23)超范围发放物品。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问题整改。3月12日,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3名非参赛人员已退回相关费用。二是加强政策学习。3月12日,召开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在开展活动中,要严格落实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三是强化日常监督。2月底完成市直机关工会2024年支出的决算报表,对2025年工会支出做好预算,并在工会委员会会议上进行了通报。今后将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且向工会委员会报告,接受监督。 3.财务管理不严。 (2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干部多报销出差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问题即知即改。经自查自纠,相关人员多报销出差补贴已退回单位账户,转账凭证及情况说明等材料已存档备查。二是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召开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认真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加强对《三明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学习。会后,财务分管领导组织工委办公室负责人、会计、出纳进一步学习财务有关规定,并对在差旅办法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三是健全完善审核程序。严格落实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按规定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在报销过程中,财务人员严格对照文件规定加强审核把关,认真指导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报销费用。 (25)超标准报销培训费和住宿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3月12日,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三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三是严控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制定2025年党员教育培训项目计划,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6)发票内容与实际报销项目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培训。召开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建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完善报销审核程序,工会经费使用时,具体经办人对报销材料和附件加强审核把关,由工会主席提出使用意见,并提交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工会主席审批后才可开支。三是规范执行财务制度。加强与疗休养基地的交流沟通,在组织3月中下旬的第一期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疗休养活动时,严格按照规定序时推进,确保干部职工疗休养活动规范化。 (27)费用支付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自查经费使用报销材料,对各项手续流程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规范补助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按照“工会提出申请—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拨款批复”的程序,补齐工会行政补助经费审批的相关附件材料。严格履行工会节日和生日慰问品采购程序,2025年春节及生日慰问品采购时,按照规定与相关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三是规范报销审核。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健全财务报销流程,所有培训活动报销完整提供培训审批单、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电子结算单等凭证材料。 (28)存在违规使用现金支付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接待业务学习培训。2月25日,分管领导组织后勤接待、财务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熟悉掌握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相关细则,堵塞漏洞。二是规范公务接待资金支付。认真规范公务接待资金支付方式,杜绝现金支付。今年的接待工作中,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与餐馆做好对接,开具用餐发票,规范报销流程,将餐费通过单位账号转账。三是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三公”经费财经制度,规范报销流程,3月31日,请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同志对工委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今后将常态化组织专业人员和财务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29)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组织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报废处置工作,明确负责人员和每年完成该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二是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抓实问题整改,2月18日将2024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收入363元上缴财政。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3月11日对2024年度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三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做到即知即改,2025年2月12日以来,办公室印制了工委办公室用品领取登记表,每个部室领取办公用品时做好登记签名,加强资产管理。 4.物资采购和项目管理不规范。 (30)虚假采购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3月12日,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二是精心组织学习。组织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办公用品采购制度》,梳理采购流程,明确今后的采购都要做到货比三家,着力提升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能力。三是规范采购流程。即知即改,不定期请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同志对工委的采购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采购制度,对采购的物品扎实做好询价工作。 (31)指定施工和监理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管理水平。组织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项目管理财经知识,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二是注重全程监督。即知即改,有针对性地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安排工委工作人员对项目施工和监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加强制度落实。严格涉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程序,确保在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开展采购活动。加强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保密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审,确保选定过程公平、公正、保密。 (32)先付款后补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票据管理水平。组织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票据管理相关知识,重申票据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先付款后补发票。二是规范发票报销流程。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发票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进行报销,确保报销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报销制度落实。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制度执行情况查缺补漏,及时规范完善佐证、凭证。 (33)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合同签订知识,强化对合同签订重要性的认知,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二是规范活动开展。按照方案制定、组织报名、签订合同、开展活动、结算报销等环节,按序时推进第一季度疗休养活动,同时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避免出现逻辑性错误。三是定期开展自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对工委日常活动签订的合同等材料定期自查,全面防控风险。 (34)采购服务未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合同管理能力。组织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服务合同签订相关知识,进一步保证合同签订的合法合规。二是加强联动,抓实合同审核把关。工委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为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多次与市人社局等单位沟通,并请专业律师审核把关,3月31日完成合同签订。三是加强落实,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采购服务等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单位采购服务等工作合法合规。 (四)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35)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作促互助。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AB岗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加强协作沟通,分工不分家,加大对跨片区党组织的指导力度。3月上旬,分6个片区召开片区联席会,由办公室统筹汇总各部室需要推动的工作,各片区分别推进。二是见人见事敢通报。增强斗争精神,在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通报中,对受检单位直接点出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三是配齐人员强队伍。全面梳理市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空缺情况,督促市交通局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目前,市直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均已配齐。 (3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2月25日和3月12日,将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等民主集中制制度列入工委委员会会议学习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二是认真执行末位表态。2025年1月以来工委委员会会议上,常务副书记不定调子,遵循工委成员一律平等原则,充分听取工委成员意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常务副书记认真执行“末位表态制”,最后一个表态。三是加强决策机制落实。工委委员会会议召开前预先收集议题,进行充分酝酿,杜绝议而不决、先做后议。今年来,所有工委委员会会议议题都做出决定。 (37)议事决策执行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2月25日,组织工委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切实提升工作能力。二是规范制发会议纪要。2025年1月以来,工委安排专人实事求是对工委委员会会议进行记录,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等重大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并制发会议纪要。三是健全决策执行程序。会议纪要由工作人员起草后,科室负责人进行把关,有关议题的分管领导审核,最终由主要领导审定,确保纪要规范、完整、准确。 (38)工委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立行立改。工委机关党支部即知即改,针对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时限,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3月12日,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规范党内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在2月28日召开的工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与会党员逐一开展相互批评。三是做好支部记录。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认真详实做好每一次的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四是扎实开展活动。4月1日至2日,与市农商行联合举办“红色领航聚能量 联学联建促发展”活动,并赴建宁县、泰宁县开展现场教学,提升支部党员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开展自查自纠。4月9日,组织对2025年以来的支部工作记录和相关材料开展检查,确保记录完整规范。 2.选人用人还有差距。 (39)干部梯度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1月份调入1名86年干部到工委工作,目前内设科室干部平均年龄42.2岁。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加大2名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进行交流任职;择优选派1名年轻干部到市委党校培训。三是及时补充新生力量。待编制空缺后,及时调入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 (40)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即知即改。及时对1名干部进行科室调整,另1名干部进行职责分工调整。二是加强轮岗交流。常态化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去年11月以来,共轮岗交流干部5人(次),进一步调动了干部积极性。三是激励担当作为。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积极搭建干部成长平台,对条件成熟、一惯表现优秀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或向组织推优,实现干部能力跃升与组织效能提升的良好格局。 (41)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到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沟通交流,对选任干部程序进行梳理,明确酝酿、动议、推荐、考察等规定动作,做到民主决策、逢提必谈。去年10月以来,共调整交流干部5人(次),均进行了任职谈话。二是调整充实人员。调整充实2名80后干部从事干部人事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三是规范干部档案。组织人员对考察文书档案重新进行核对整理,对不规范、不完善的及时补充完善。同时到市委组织部信息化办,对5名科级干部信息进行核对,重新确定1名干部的大学毕业时间。在4月开展干部提任工作时制定动议方案并与市委组织部二科充分沟通,考察材料考察组全员签字、实绩公示表加盖公章。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42)对市直部门廉洁文化建设指导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工委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协调,由宣传部会同各部(室)共同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结合3月党建各片区会议,推动有关单位将廉洁文化建设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出台年度廉洁文化建设方案等方式,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制度。二是打造示范阵地。围绕今年“清廉三明·你我同行”活动要求,重点指导基础较好的单位,开展廉洁文化宣传示范点建设。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扎实推动“好学能文、崇德尚廉”工作落实,形成宣传思想文化与廉洁文化相得益彰的局面。三是举办特色活动。结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五个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红色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市直各机关单位积极参与,以革命先烈洁身自好、敢于斗争的精神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树牢底线。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今年来分别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和工委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筑牢纪律防线。 (43)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谈话。3月,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均进行了日常廉政谈话,对遵守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共计谈话25人(次)。二是落实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干部日常监督,今年来按规定报告2人(次)。三是完善谈话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工委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对各类谈话进行梳理规范,确保谈话的规范性。四是加强出国(境)管理。出台工委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明确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新调入人员信息,审批退休干部出境旅游2人(次)。 (44)机关纪工委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安排部署。召开片区联席会,对2025年机关纪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机关纪委工作重点。二是推进工作沟通交流。与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林业局等机关纪委对接,交流2025年工作重点及亮点。三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与市纪委监委相关科室进行对接,扩大监督执纪问责和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用好“四个监督”平台,录入8条相关信息。 (45)落实市纪委“三大任务”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纪检监察工委共参加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4人(次),开展委内业务集中学习5次。二是提高案件质量。今年来,完成对2024年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办结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问责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的通知》,对派驻(出)机构的问责案件进行摸底,并对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今后进一步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增加频次,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建立人才专库。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三明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人才库的通知》,对机关纪委人员进行摸底、建库。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未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移交问题线索;未向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已全部完成45项问题整改,没有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今后将坚持“以巡促改、以改促治”,切实抓常抓长。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下一步,工委将继续采取有力的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大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做好“后半篇文章”,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推动工委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巡察整改工作实效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推进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持续整改,推进力度不减,督促落实不松,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强总结、举一反三,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重点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反馈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杜绝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工委班子成员持续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化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有力有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效。按照“解决问题、完善机制、推动工作”的思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始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奋勇争先求突破,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4348;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32幢C栋5楼(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jgdj@163.com。
中共三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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